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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高校毕业见习生择优留用公告

来源: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时间:2022-04-07 20:11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高校毕业见习生择优留用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17:00止。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高校毕业见习生择优留用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需求,经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医院招收的2021年高校毕业见习生实施择优留用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岗位设置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其中护理专业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五)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六)高校毕业见习生要求年龄30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及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七)除特殊岗位外,人员范围为本院2021年招收且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附件2),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17:00止。

3.报名地点: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资格;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面试资格的,取消资格;报名人员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组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面试

通过笔试人员在指定地点按岗位组织抽签,按照抽签顺序进入综合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人员确定

个人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其中见习生:参加疫苗接种≥30天0.5分/人,派出上级部门协助相关工作≥30天0.5分/人,参加大规模核酸采样≥30天1分/人,参与核酸实验室、发热门诊工作1分/人,获得疫苗接种证1分/人,参加支援瑞丽、腾冲1.5分/人。以单项最高分计算加分项,不进行累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择优留用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择优留用对象。

(六)考察

医院对择优留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通过综合面试人员统一到医院体检服务部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人事科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本次留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定岗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医院编外合同制定岗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报名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到隆阳区实地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应聘环节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接受“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查验。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若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相关招聘工作。  

(三)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相关工作。

(四)如参加招聘环节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应聘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应聘环节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疫情防控标准须按届时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875-2122259

监督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3037080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875-2121043

附件:

1.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校见习生择优录用岗位设置表

2.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校毕业见习生择优留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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