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山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公众号 | 时间:2022-01-24 14:57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
医保经办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医疗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医保中心队伍建设,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现委托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岗位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医疗保障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医学,需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五)持《就业创业证》且满一年(应届毕业生需持证可不满一年),已从事公益性岗位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在校未毕业学生、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 1月22日至23日(报名时间段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人数到20人时报名截止。
3.报名与考试地点: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电话:0875-2880361)地址:保山市永昌街道和平路66号,澜沧江啤酒厂对面的巷子进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15KB-20KB之间,格式参考:200像素(宽)×280像素(高),电子版1张和纸质版2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毕业证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现场领表填写);
5.报考前14天内有前往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者、有从腾冲市等边境地区前来的报考人员报到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报考人员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绿码”“行程码”,打印好并交由工作人员存档,报考期间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三)有关要求
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通过审核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早上8:30-10:30,面试时间为当天下午3点-5点。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行携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形式: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 1:3的比例确定,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设立面试小组、面试官,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递补人员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招录。
聘用流程: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保山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经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对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测评,测评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录用人员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按程序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递补人员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招录。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主管单位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
薪酬待遇
无试用期,考试合格即可上岗,扣除(五险一金)工资2800元/月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 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无法联系本人的。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不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绿码”“行程码”,报名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场。报考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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