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3-02-09 15:1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员工的公告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持续振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效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市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8. 没有被聘用或曾经被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 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团结合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以古镇安尔村户籍或有卫生管理维护相关经验者优先;
6.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4名人员工作地点为乡镇行政村。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2日。
2.报名地点: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峰街道中山路127号),联系人:许浪,联系电话:17842378519。
3.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其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2.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由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工资待遇:1180元/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由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3852188。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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