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 | 时间:2022-08-04 17:1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为了深入扎实做好我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遵照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公司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经与镇雄县能源局协商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8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处罚记录;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适应煤矿井下工作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从事煤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和煤矿相关专业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报名对象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黑涉恶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且在禁考期或者记入诚信档案期内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至镇雄县能源局工作。
(二)工作地点:具体由镇雄县能源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至县内合法矿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6日09:00至2022年8月10日18:00止。
2.报名及联系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712999201@qq.com(文件命名:姓名+煤矿驻矿安监员+镇雄县能源局,不以此形式命名发送的不予资格审查)。
联系人:王老师15126655715 杨老师15287079197
周老师15900287736 赵老师15987916674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扫描件;
(2)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
(3)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4)所有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如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本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我公司通知进行笔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笔试,将不予通知。招聘人数原则上应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经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时长15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井工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参考资料由我公司提供,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
(3)报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上予以加分:
①采矿、采煤或煤炭相关专业加5分。
②从事井下实际工作三年及以上加3分(凭从业人员上岗证或相关资格证书)。
③退伍军人加2分。
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5 分。加分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笔试人员需现场提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以上几项均符合要求方能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间的比例为1:1.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此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等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
(4)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如有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四)考察及体检
1.综合成绩及考察人选将在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间的比例为1:1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背景调查),考察(背景调查)主要从拟录用人员的个人工作履历、基本信息、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考察(背景调查)中若发现存在虚假、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若出现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分数仍相同,则结合学历、工作经验等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背景调查)合格的考察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因考察(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或因考察人选放弃,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
(五)拟录用公示
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的考察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的;
2.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2年的书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入职后进行1周岗前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试用期满后综合工资:3200-5000元/月。
其他方面:按规定为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已在镇雄县能源局报名的69名报考人员,由县能源局将报名资料转入我公司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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