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永善公众号 | 时间:2023-05-01 16:2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永人社发〔2020〕34号)文件要求及本次招聘岗位需求:属永善县籍脱贫户、“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无最基本经济来源收入的贫困家庭。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即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为失业连续满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为失业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为失业连续满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永善县户籍,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5月4日后出生)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法学、农学等相近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从事过法律服务、农技推广者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有一定的保密意识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三)符合《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四)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至少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设置及安排
此次招聘设农技推广、文秘2个公益性岗位,从事农技推广、办文、办会及其他办公室工作。
四、福利待遇
工资为2200元/月,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由永善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并提供体检证明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短为1年,累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永善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报名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永善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人事股(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办事处金江路79号)。
(三)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永善县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个人简历1份。
2.下列材料之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乡(镇)民政部门证明材料,残疾人需附《残疾人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联系人:刘正伟,电话:138--87087878。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iyH38dGjGo72d--4TCS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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