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4-02 19:5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鲁甸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为推进鲁甸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面向昭通市户籍范围内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20人(其中:男性16人,女性4人);
(二)岗位名称:鲁甸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
(三)薪资待遇:试用通过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基础工资1700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月+绩效+工龄工资+社会保险。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国国籍,户籍限昭通市范围内;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招聘年龄范围: 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2002年4月1日至198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符合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具有纹身、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体能测试及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填写《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8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证件照电子版本格式JPEG一张。
3.报名地点:鲁甸县公安局辅警办
电 话:0870-812655转3737
联系人:祖警官 联系电话:13887020899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参照鲁甸县公安局巡特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2.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政审
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考察审核,审查不合格或者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对通过政审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试用期(由县公安局统一集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鲁甸县公安督查部门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鲁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鲁甸县监察委员会
鲁甸县公安局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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