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溪人才网 | 时间:2023-08-07 16: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有关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
(一)申报范围。玉溪市各级企事业单位或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柔性引进市外(海外)人才。
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符合《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的条件;
(3)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全职工作单位须同意高层次人才与我市引才单位合作事项;
(4)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须与引才单位正式签订3年以上引进协议,每年为玉溪工作、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5)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2.引才单位应具备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
②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③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④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2)引才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包括:
①双方合作内容、预期效益目标;
②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长、相关待遇;
③双方合作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等事宜;
④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申报服务时间。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期计算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历年来已入选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1)制造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聘请的产业发展指导员报玉溪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其余申报人按照服务单位所在地向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属单位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审核:
(1)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办公室对专班聘请的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实效进行评估,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报后,组建专家组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服务时间和资金补助进行评审。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计划”申报书》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页码,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3)柔性合作服务协议复印件;
(4)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引才单位出具);
(5)《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情况表》1份,并附足够证明服务期限的佐证材料;
(6)合作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2071327
电子邮箱:498057225@qq.com
二、新建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站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可持续,具有支撑科研创新或技术转化的平台载体,能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保障;
3.与专家应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目标、任务、职责、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等权利义务。
申请设站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专家领衔、团队支撑、单位结对帮扶”原则,专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基层意愿,具备设站单位所需创新技术或相应科研成果;专家团队具有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创新能力;专家所在单位具有结对帮扶意愿和条件。
2.专家一般为玉溪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人选和获得国贴、省突、省贴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以及同层次省外专家人才优先设站;具有高超技艺的乡土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
3.专家已设立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数量低于2个。
(二)申报程序。按照《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申报评审。
1.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与专家共同提出设站申请,并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报设站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市直单位报市级主管部门初审;
2.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和咨询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对设站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和设站可行性进行核实评估,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材料要求
1.《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参考如下:
(1)设站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站专家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设站单位资质证明;
(4)建站单位科研创新成果、业绩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20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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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及出站留(来)玉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支持
(一)申报范围
1.通过招收进入玉溪市设立的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期满出站,留(来)玉溪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入站博士后已通过云南省博士后管理机构核准备案,出站留(来)玉工作博士后已通过省级博士后管理机构核准备案并同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申报人入站或出站留(来)玉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以后。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玉溪市出站留(来)玉工作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支持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玉溪市出站留(来)玉工作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支持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入站博士后所需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云南省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出站留(来)玉工作博士后所需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博士后出站审核表》;
(4)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5)项目计划书。
(五)相关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对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生活补贴、项目启动经费。
联系人:自江伟
联系电话:2022317
电子邮箱:2389014443@qq.com
四、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选手(教练团队)奖励项目
(一)竞赛范围
1.世界技能大赛。
2.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3.全省综合性技能大赛、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人员范围
1.玉溪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指导专家组(教练团队);
2.玉溪市选派获得全省综合性技能大赛和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在玉溪市域内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选手。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选手(教练团队)奖励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按干管权限商请纪检监察等部门核实申报人廉洁自律、涉黑涉黑、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审核无误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报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选手(教练团队)奖励项目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申报人身份证明;
(2)竞赛通知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排名证明及获奖通报文件复印件等;
(5)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涉黑涉恶相关问题书面意见。(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主管部门出具遵纪守法书面意见。无主管部门或居住在农村、无固定单位的申报人征求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意见,在校学生征求就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世界级、国家级获奖选手的教练团队申报还需提交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
(7)申请省级奖项的人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玉溪市域内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已获得该项目奖励的不得再申报该项目同一层级及以下的奖励。
2.申报主体为团体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
3.2023年1月1日以后获奖人员方可申报。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奖励项目
(一)申报范围
1.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2.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申报人在玉溪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3.申报人所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时间为2022年7月1日以后。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奖励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奖励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网签证明或企业法人证明;
(5)申报人在玉溪市缴纳一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级不同系列或专业间最多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2.取得高级(含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3.申报人需按要求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对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奖励。
联系人:自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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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建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一)申报范围。玉溪市域内注册登记,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且未认定过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成立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
2.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3.具有满足培训需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4.申报单位开展培训工作,申报年上一年度市内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评估,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产权证明(自有场所的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用场地的提供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场地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所实景照片1张;
(2)培训教师名册;
(3)培训通知及学员名册(含培训时间、培训工种、证书类别、证书编号、取证时间)。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2071327
电子邮箱:498057225@qq.com
七、新建市级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一)申报范围。玉溪市域内注册登记,以促进技能人才发展、服务竞赛为目标,承担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训练任务及比赛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要求的办公、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
2.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训练所需的技术和师资保障;
3.具有满足竞赛项目训练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评估,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申报表》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产权证明(自有场所的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用场地的提供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场地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所实景照片1张;
(2)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名册及合作协议(合同);
(3)赛事通知及获奖通报文件复印件。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八、新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一)申报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且已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申报条件
1.规划论证。按照全市经济发展布局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报告。
2.聚集规模。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园区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合理、设施完备、管理完善,能够满足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需求,同时具备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入驻机构类型和服务项目丰富,形成较为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示范引领效果明显,产业集聚效应显著。
3.运营管理。园区运营管理有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团队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产业园目标、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具备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出评审、项目扶持、年度考核机制等园区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金融、法律、餐饮等配套服务,建有完善的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4.政策体系。园区所在地政府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财税支持、房租补贴、培训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建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
5.社会效益。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申报程序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函件。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实地核实、评估。
(四)材料要求
1.申请函件;
2.可行性规划论证及发展报告(包括必要性、可行性、总体规划、发展措施等材料);
3.园区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园区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情况,以及针对入驻企业所制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政策制度规定、入驻机构发展、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
4.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材料: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属政府机构的,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协议);
5.入驻机构相关材料(包括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地方贡献报告材料);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联系人:陈彰
联系电话:2069957
电子邮箱:2892218720@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确保符合条件人才应报尽报,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二)所有项目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申报人(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对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须按照市委人才办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人廉洁自律、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被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进行核实,于2022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
3.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出站留(来)玉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支持申报表.doc
4.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选手(教练团队)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5.玉溪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奖励申报表.docx
2023年8月4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6692351&cat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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