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 时间:2023-06-13 10:5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玉溪市检察系统关于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现将玉溪市检察系统关于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补充录用资格复审人员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公布的《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裁减职位、相关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安排的公告》中,报考玉溪市检察系统职位的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请查询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请考生上午8时前到达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2号阶梯教室(昆明市校场北路249号,考生统一从2号门进入)。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社区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报名登记表》。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可持成绩单作为其证明材料。
7.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站“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下载、打印。
8.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详见附件),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9.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录用前对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验。
10.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复审是对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复审时将严格对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3.如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对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要求,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填报和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招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联系电话:玉溪市人民检察院0877-2696073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3日
来源:http://www.yuxi.jcy.gov.cn/yjdt/202306/t20230613_4178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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