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公众 | 时间:2020-10-20 10:2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简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2年9月,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紧急救援为一体全州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国家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满足医院医疗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招聘8名非在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护理岗位5名,录用后全院内调配,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确定科室。
2、药学岗位1名,录用后在药学部门工作。
3、财务岗位(收费员)2名,录用后在财务部门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政办发[2017]76号)规定。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心理、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护理岗位: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或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工作经验,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药学岗位: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具备药学岗位相应工作能力。
3、财务岗位(收费员):2017-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会计或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具备财务岗位相应工作能力。有工作经验,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毕业时间的限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执行《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8:00-12:00,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方式:
(1)护理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护理部。
(2)药学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
(3)财务岗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交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
3、联系电话:0691-2139022(人事科);0691-2143778(护理部)
(二)招聘考核
1、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取优,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考核时间暂定10月27日),由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2、初试为理论考试。
3、复试为结构化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报名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复试。
4、初试、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录用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用相应岗位人数的人员,经体检毒检合格、试用期考核通过,医院正式录用,与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投递简历、参加初试复试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当日行程码和云南健康码扫描结果,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如体温检测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应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得参加招聘。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139022)。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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