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公众号 | 时间:2023-11-06 16:1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职数
护理岗位人员1名
体检医生岗位人员1名
驾驶岗位工作人员1名 共3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无经血传播疾病和输血传播疾病病源携带。
4.护理岗位工作人员要求:
(1)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内,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或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者优先。若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合同;
5.体检医生岗位工作人员要求:
(1)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内,取得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者优先。若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合同;
6.驾驶岗位工作人员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西双版纳州内户口优先。初中以上学历,具备驾驶大型客车资格(A1驾照),从事大型客车驾驶工作3年以上。
(2)三年内无重大道路安全责任事故(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报名起始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照《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公告、州中心血站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州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123569)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驾驶员岗位报考要求提供三年内无重大道路安全责任事故证明资料。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通知,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2.考试地点:血站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考试成绩低于总分60%的,不作为拟聘对象。
(六)体检
拟招聘人员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外,还需增加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的检测,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办公室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招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2个月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相关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过程、结果公开,在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过程在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党支部监督下进行。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方案规定流程,做好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解释,组织面试、体检、公示等工作。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与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应聘资格。同时,考生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691-2123569 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中心血站办公室 李昕
(二)监督电话:0691-2133669 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书记、站长办公室
附件: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人员招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tvLUG0dQUEjPewokYJl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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