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公众号 | 时间:2023-06-08 11:0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3年6月招聘非编人员及就业见习岗
一、医院简介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重点建设的民族医医院之一,是国家傣医师执业考试实训基地,国家傣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中医药大学及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同时也是泰国清莱皇家大学传统医药学院的教学医院。是一所以傣医药为主体,现代医学为支撑的民族医医院,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录岗位
1.非编人员:病理医师1人、超声医师1人
2.就业见习岗:护理6人、中药师2人、药师2人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
就业见习岗条件:(1)我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在30岁以下,目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登记(未办理就业创业证),或登记状态为求职。(2)24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目前未就业(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4.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干,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5.热爱医疗事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体条件:
1.病理医师: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或病理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岁,不限户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规培合格者优先。
2.超声医师: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影像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岁,不限户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规培合格者优先。
3.护理(就业见习岗):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相关专业毕业生,身高不低于158cm。
4.中药师(就业见习岗):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药学专业毕业生。
5.药师(就业见习岗):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1.非编人员:享受同级在编职工工资待遇。
2.就业见习岗:按照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限3个月,见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录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9日,逾期投递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个人简历表、高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护理岗人员将以上材料交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护理部(联系电话:0691-2723173);
其他岗位人员将以上材料交到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691-2723006)。
3.资格筛查: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筛查,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综合考察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放宽开考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按照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下考官的平均分计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给考生。
2.面试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行政楼三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所有岗位拟聘人员均需体检,体检自费。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院内及医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录用。就业见习岗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见习合格证明”。如医院需求,个人自愿,医院择优招聘为非编职工。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投递简历、参面试时应佩戴口罩。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723006
6.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691-272397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BF37ln2A477QEspSUeq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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