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 时间:2022-08-30 11:4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2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招引、
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第二批次)资格复审及考核公告
根据《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引(第二批次)公告》《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第二批次)公告》,各单位已完成资格审核、面谈工作,为做好高层次人才招引、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2年8月29日、30日。如有递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各位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由州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如下:
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资格审核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楼人事科(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联系电话:0691-2139022。
2.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资格审核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庄董西路8号),联系电话:0691-2723006。
3.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资格审核地点: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院办公室(景洪市民航路安全巷1号),联系电话:19106940001。
(三) 资格复审要求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2.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加盖校级以上公章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材料。
3.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综合考核时间: 2022年8月30日、31日,具体时间由州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考核通知书》。
2.考核地点:详见通知书。
(二)考核内容
考核测评的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方式:由州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确定,采取面试、专业测评、综合考察等方式开展,资格复审时告知。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进入考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考生须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号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根据《西双版纳州疫情指挥部第12号通告》相关要求,凡是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有省内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前以电话等方式向招聘单位报备。入州后严格实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提供两次核酸阴性结果,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对考核前或期间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核,则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研判,不参加考核序号抽签,可将其序号确定为末位,最后安排考核。对不具备考核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如考核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
综合成绩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网站发布。
附件:1.2022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招引(第二批次)资格复审及考核人员名单
2.2022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第二批次)资格复审及考核人员名单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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