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版纳先锋网 | 时间:2022-05-16 21:1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公告摘要】
2022年景洪市医疗卫生人才招引53人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8:00截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引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招引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聘用为市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服从报考单位岗位安排。
2022年景洪市医疗卫生人才招引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向景洪市流动,助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2022年景洪市医疗卫生系统计划面向高校和社会招引53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引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景洪市医疗卫生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景洪市卫生健康事业。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有志青年。
(三)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博士、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临床医生岗位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要求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住院规培3年及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市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服从报考单位岗位安排。
(二)安家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补助,一次性拨付;硕士研究生1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双一流”本科生5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补贴资金按《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给予支持,超出部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三)工资待遇。招引人才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州、市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四)培训研修。作为骨干人员优先选派到到省、州单位进行专业提升培训。
(五)“双创”支持。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程序审批后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
(六)住房补助。服务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按每月500元标准,最长补贴3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七)人才绿卡服务。按照《景洪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领景洪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领导挂钩联系、零门槛落户、就学、就医、交通、文旅、创业、税收、购房等方面服务保障。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引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招引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提供《2022年景洪市医疗卫生人才招引报名表》(附件2);个人相关材料电子版,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习成绩单(2022届毕业生)、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届毕业生)、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以及考生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上述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
4.联系方式
(1)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691-2220695,0691-2146802;
电子邮箱:51833409@qq.com。
(2)景洪市中傣医医院
联系电话:0691-2730756,13628801076;
电子邮箱:369373350@qq.com
(3)景洪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691-2142057;
电子邮箱:1158892368@qq.com
(4)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691-2150143,0691-2138895;
电子邮箱:jhsjkbgs@126.com
(5)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联系电话:0691-3060023,15752331986,
电子邮箱:1195764511@qq.com
(二)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学历、在校成绩、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对象进入面谈环节。网络报名截止后在景洪市政务网和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名单。
(三)面谈。与报名对象开展面谈,面谈内容主要涉及思想政治、求职动机、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健康状况等。对不方便现场面谈的对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复审的,进行递补。在景洪市政务网和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截止后1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谈通知的视为“未进入”下一阶段招引环节)。
(四)资格复审。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参加复审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2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综合考核。结合实际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综合考察等方式开展。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景洪市政务网和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2022级毕业生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按期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在景洪市政务网和市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景洪市政务网和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了解招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引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引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景洪市卫生健康局:0691-2126705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附件: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8日
2022景洪市医疗卫生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53个岗位)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计划数 | 性别 | 学历性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
1 |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共卫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预防医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2 |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 | 超声医学影像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3 | 妇产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4 | 景洪市中傣医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5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类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 | |||||||||||||||
5 | 检验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医学技术 | |||||||||||||||
6 |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7 | 药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生 | 医学 | 药学 | 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
8 | 医学检验技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
研究生 | 医学 | 医学技术 | |||||||||||||||
9 | 超声医学影像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10 |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1 | 专业技术岗 | 27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 不限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
11 | 临床医生2 | 专业技术岗 | 4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生 | 医学 | 临床医学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
12 | 中医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生 | 医学 | 中医学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
13 | 护师 | 专业技术岗 | 4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研究生 | 医学 | 护理学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
14 | 药师 | 专业技术岗 | 2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药学 |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住院规培合格证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 不限 |
1.具有卫生专业药学类别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2.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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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医学 | 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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