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4-04-14 10:17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2020〕9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
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
(三)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学历专科及以上。
(六)拥有B1(含B1)以上驾照、残疾证者优先录用。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在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使用年限内,如双方无异议续签即可)。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事业单位或被公务员岗位录用的,经县科协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务报酬
(一)同期劳务报酬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待遇标准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审计局二楼),邮箱:670117188@qq.com,605803819@qq.com。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张。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失业创业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
七、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12日
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view/wgjy/159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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