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6-22 13:4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砚山县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
优秀高校毕业生考察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山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通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就砚山县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察和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示及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环节
(一)体检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时间:2020年6月23日08:00至体检结束。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收费标准:按照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考察环节
(一)考察对象: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三)考察方式: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核报考资格条件和有无违纪犯罪等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四)档案提取:考察对象于6月26日前将个人档案交至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专项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注意事项:
1. 个人档案要确保完整密封状态,否则拒收,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高校不予提档的,请考生提交毕业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综合表现证明材料。
2.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未按时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3. 考察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4. 拟进入考察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并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四、经体检、考察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取得拟聘用资格,取得拟聘用资格的考生经公示7天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体检、考察时,考生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云南健康码和疫情行程卡等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876—3131009,地址: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砚山县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
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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