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2-26 10:5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补录社会购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改进职能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住建局向社会购买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砚政复〔201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一、招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购买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三、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技能其他设定条件;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公安检查机关审查、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自行在砚山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3月9日(单位工作日时间内)
报名地点: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城建大楼四楼)
报名要求:在报名时间期限内,报名应聘人员应填报《考试报名登记表》,应聘岗位坚持每人限报一岗原则,所填报的应聘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联系人:谭娅,联系电话:0876 -3122314,QQ:1041631409。
(二)招考及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报名结束后,由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时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招聘人数。
2.招用。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3.拟招用人员公示: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招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招用人员缴纳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后每三年签订一次;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6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的标准执行,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工资标准参照砚山县社会购买人员工资待遇适时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因特殊原因造成考试招用各阶段工作时间变化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作出时间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应考期间,应聘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电话号码(如有变更,须通知招聘单位),工作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122314
砚山县政务网址:http://www.yanshan.gov.cn
附件: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4日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购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用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岗位性质 | 性别 | 年龄 | 岗位职能及要求 |
1 | 文秘 | 3 | 本科 | 理工类 | 文秘岗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1.具有内外工作沟通、协调、处理能力;2.文稿的起草、审核把关,熟悉内部文件、资料、信件、传真、报刊的收发、上报、传阅及保密;3.来电接听、领导批示件催办落实;4.精通java、div+css操作,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ps,精通电脑、网络建设、维护管理工作;5.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
2 | 财务管理人员 | 1 | 专科 以上 | 财务管理 | 专技岗位 | 女 | 48岁以下 | 要求:需工作经验5年以上,熟练掌握Word、Excel,具备财务管理必要知识,负责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 |
3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 | 1 | 专科 以上 | 建设 工程 专业 | 专技岗位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知识,熟悉掌握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4)身体健康,不超过35周岁。取得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国家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可不受上述(1)(2)条件限制;连续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满1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上述(1)条件限制。 |
4 | 市政供排水管理工作人员 | 1 | 专科 以上 | 给排水 | 专技岗位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从事城镇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运营管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与能力,熟悉掌握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办公写作及表达能力。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两年及以上给排水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
5 | 农危改工 程管理员 | 1 | 专科 以上 | 理工 类 | 专技岗位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网上信息录入、农危改户资料收集。要求:理工类相关专业及学历;从事或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城乡规划设计、地理信息技术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掌握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
6 | 房地产管理工作人员 | 1 | 专科 以上 | 建设 工程 专业 | 专技岗位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负责对全县房地产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建筑施工和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 |
7 |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 2 | 专科 以上 | 理工 类(消防管理) | 专技岗位 | 男女不限 | 35岁及以下 | 从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消防设计工程管理工作;熟悉消防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和验收理论知识;掌握项目消防工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计算机运用(熟练运用CAD、Photoshop及3D等制图软件)的能力;取得消防工程师证的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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