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山州人社网 | 时间:2020-04-02 20:0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文山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州、市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山市开展普查工作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山市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统计学、经济学、文秘、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掌握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应用,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文山市统计局(文山市凤凰路政务中心四楼408),电话:0876-2180815。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如信息不实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要求: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1张、《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有关文件或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加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文山市统计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核实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档案到文山市统计局(文山市凤凰路政务中心四楼408办公室)进行审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2020年12月前,若文山市统计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中综合成绩得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按5000元/月执行(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聘用人员由文山市统计局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由文山市统计局、市纪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市统计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郑重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876-2180815
监督电话:0876-2190502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文山市统计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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