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7-13 10:3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丘北县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7名,分配到县民政局和乡(镇)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丘北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7名,县民政局6名(男5名,女1名),双龙营镇、曰者镇、八道哨乡、腻脚乡、新店乡、官寨乡、舍得乡、温浏乡、天星乡、树皮乡、平寨乡各1名。县级和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实行定岗招考,报考时请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出现人员不足时,优先从服从调配人员中调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掌握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应用,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文秘、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未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4.在读学生。
5.在职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招考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丘北县民政局(丘北县政通路43号四楼407),电话:0876-4121386。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丘北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如信息不实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要求:《报名表》(附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照)1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技能证书或奖惩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丘北县政务网、丘北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丘北县政务网、丘北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动态。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后确定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丘北县政务网、丘北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根据岗位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加试确定,若拟进入下一程序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等情况,则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在县(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上岗,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丘北县政务网、丘北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上岗,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上岗后由丘北县民政局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3.本次招聘人员工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劳务派遣费、年终绩效)。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由丘北县民政局、县纪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丘北县民政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丘北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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