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麻栗坡县政务网 | 时间:2021-05-01 15:3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16人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7日
麻栗坡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原招聘岗位有变动,原于4月25日发布的《麻栗坡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公开招聘公告》作废,以此为准。
为加强麻栗坡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根据《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要求(麻政办发〔2021〕23号)结合麻栗坡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工作实际,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2021年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中队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队员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属政府购买社化服务合同制人员,在全县范围内承担森林扑火、城区火灾扑救、应急宣传、森林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能职责。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16名,均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
三、管理及待遇
(一)日常管理
1.队员出勤补助按县级在职职工待遇补助。
2.队员统一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伙食费自理,每月休假4天。
3.队员服装(迷彩服)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配发。
(二)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新录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队员正式聘用,月工资4200元(中队长每月另行补贴2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在月工资中予以扣除,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所聘队员待遇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2.试用期2个月后考核合格,由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3.新聘专职队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35周岁,本县户籍,复退役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本科毕业生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患有甲肝、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
为2021年5月1日至5月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菜园路32号),联系人:冯在建,电话:0876—6622749。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根据应聘岗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及复印件1份,所有应聘人员均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处理。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告知报名者。
六、招聘流程
具体招聘工作按《麻栗坡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中队队员招聘工作方案》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测试合格人员按参加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
(二)政审
政治审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因政审不符合条件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拟聘用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符合要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进入单位工作,按规定程序试用期2个月后考核合格,由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麻栗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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