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4-01-11 11:2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公告
经《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人社局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3号),同意以考察调(流) 动方式从县城区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 2 名。
一、岗位及范围
(一)富宁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主要负责协助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业务;富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1名,主要负责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二)选调范围:全县城区单位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相关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1月23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报送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局办公室,联系人卢云娇,电话:0876-3069600。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3进行考察,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4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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