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6-09 11: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富宁县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编制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笔试和面试测评的方法,择优录用,服从分配。
二、招聘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编制内)3名。
三、用工方式
由富宁县民政局委托安逸殡葬管理公司与招录人员签订《富宁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合同书》进行聘用。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富宁县籍,男女不限,年龄22-35周岁。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专业、退伍军人和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其他兼职。
6.能熟练操作电脑。
7.热爱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8.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0年6月8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富宁县民政局办公室(县民政局三楼,联系电话:6126406、6126429)。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其他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表彰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考生填写的《富宁县民政局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局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报名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县民政局办公室签署同意进行入面试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
(三)笔试、面试
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由县民政局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拟定于6月12日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在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中型会议室。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文秘专业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及行政办公等(应知应会),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内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知识,面试总成绩100分。
六、考察聘用和体检
(一)考察。按岗位需求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进入考察。
(二)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试用期阶段。
七、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民政局委托安逸殡葬管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间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131006、6126406。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富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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