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1-01-29 16:27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招聘城区环卫工人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充实环卫工人队伍,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工人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18岁-45岁,性别不限;
(三)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正常进行语言交流、具备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县城区有居住地。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综合汇总日常检查、工作质量、责任心等情况后能继续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购买五险;不能胜任环卫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
四、工作地点及职责
富宁县城区东大门大道、东风路延长线(污水处理厂上)、金药路等路段,工作职责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到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站垃圾中转一站(富宁县环城南路与富里路交叉口)二楼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本岗位在报名结束后仍接受长期报名(节假日除外)储备,不再发布公示。
联系人:农振锋 13887604205 08763069746
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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