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统计局网站 | 时间:2020-11-01 11:1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要求和有关考录工作政策规定,现将云南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云南省统计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具体几号会议室待通知(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3-195号)。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云南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或教育部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将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通知考生相关考录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相关工作不能开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动申领“云南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资格复审当天,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65108143,15974817411。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云南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教育科研中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云南省统计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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