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 时间:2021-10-09 12:0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员名单
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周一)上午8:00。
2.地点: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原云南省红会医院)医技楼12楼,昆明市青年路176号。
3.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全程严禁有人陪同或他人替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当天请提前到三楼大厅一号收费窗口交费,交费时请自报按公务员标准体检,交费后到医技楼12楼前台集合签到。
5.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前必须填写《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患者筛查记录单(第十一版)》(注:仅需填写“个人信息及个人健康承诺”并签名及填写日期)(附件2),体检当天需携带纸质版至医院。
6.请提前申报云南省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体温正常及持有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全国通信绿色行程卡者方能进行体检;体温异常及未持有绿码、绿卡者请主动上报后前往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7.其他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四、考察有关事项安排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考察内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递补原则
在体检或考察环节中自愿放弃、不通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六、组织实施部门
本次体检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考察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附件: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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