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教育厅网站 | 时间:2021-08-14 22:0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入场签到。
(二)地点:云南人才市场二楼交流大厅,人民中路170号。
二、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综合应用能力 | 总分 | 是否进入面试 |
15399099131001001 | 1153991502422 | 101.50 | 107.00 | 208.50 | 是 |
15399099131001001 | 1153991502406 | 91.50 | 96.50 | 188.00 | 是 |
15399099131001001 | 1153991501910 | 79.00 | 108.00 | 187.00 | 是 |
三、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面试需携带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所报考岗位履职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第二位考生考完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绩,同时考生签字确认本次面试成绩,依次进行。
(五)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时面试结果和总成绩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考生须在8:30到达面试地点,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到达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其空缺名额按有关政策及招考公告的规定执行。
(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并由有关工作人员统一收缴、封存。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带走面试草纸。本人面试完成后应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考后休息室等待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后,考生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
(八)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请考生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0871-65176919、63648723
监督电话:0871-6514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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