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 | 时间:2021-02-22 21:5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9:00—18:00。
(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完成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具体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二)本科阶段及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个人简历、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进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双扫码。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旅居史人员需要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考生在复审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四)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用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通知考生相关招聘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871-63619796;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0871-63633276。
附件: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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