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时间:2020-06-21 13: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宣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缓解城市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宣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拟招聘17人。
(二)岗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三)岗位职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积极进取,好学向上,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2.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3.年龄条件:18至40周岁的青年(即出生年月在1980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
4.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其它素质条件:能够吃苦耐劳;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军人优先;具有宣威市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社会人员。
6.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不适合报考岗位工作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至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宣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四楼(虹桥街道北云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携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要求的学历、年龄、户籍地等其他条件)。合格者准予进入下轮考核,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孙绍芬(0874—7139799)
四、面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形象气质,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问答题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评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成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官确定后实行全封闭管理,负责面试题目的编制和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每个考官组设1名主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从考官中指定。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由监督员向面试考生宣布纪检监察报告。考生面试序号按报名序号确定。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试卷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4.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5名面试考官打分,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其它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如有面试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再次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政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政审合格后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由宣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月工资2788元(包含单位缴纳五险部分988元,个人缴纳五险部分228.8元),五险随社会平均工资逐年增加。我局统一配发服装、标志、标识。
(四)纪律和监督: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宣威市纪监委派驻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监委派驻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0874—7136566
(五)本公告由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宣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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