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威广播电视网络频道 | 时间:2020-05-18 15:1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宣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
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属宣威市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市综合交通网络的规划、建设(民用机场、高速公路、高铁的建设和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全市交通战备工作的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近年来随着宣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强,机场、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相继启动建设,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办发〔2014〕6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宣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交通专业的加10分。
7、具有国家全日制教学大专以上学历。
8、参与本次宣威交通疫情监测点工作的交通、医务人员子女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通过电视、网络、本单位微信群等形式向外界公开。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7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秘书股。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半寸红底照片3张。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分值和权重
笔试试题(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命题结合单位用人要求拟定;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宣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封闭完成。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成绩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秘书股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工作在宣威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八、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交通运输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九、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交通运输局公示栏公布。
十、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秘书股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纳入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对已招聘人员以1年为单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地址:西宁路民安巷112号
咨询电话:7203239
宣威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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