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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时间:2020-10-01 11:29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方案公告以供广大网友查阅,详情内容如下所示: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

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及《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等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择优聘用。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免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需按规定取消或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按规定进入面试。

(三)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或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与职业岗位相关的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分为教师类与综合管理类。相同类别岗位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现场抽签分组,8-10人为一组进行面试(相同岗位必须在同一面试小组),每个小组面试时间最长不超过70分钟。

(二)面试内容

教师类岗位面试内容为结合教学设计问题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内容为结合校园管理问题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qjyz.org)上公布。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qjyz.org)上公布。

面试人员可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j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须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后勤相关服务,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①有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3〕× 50%+〔面试成绩〕×50%。

②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

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1)笔试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重新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第二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由招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三次面试,,直至分出综合成绩排名先后。

(2)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重新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第二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三次面试,直至分出综合成绩排名先后。

九、体检、考察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8月13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及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向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874-3111171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3010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63670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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