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 时间:2024-11-08 17:5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相关事项公告
(2024年11月8日)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现将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审核情况
网上报名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而进行的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初审,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只能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不作为考生最终录聘用资格的认定。如果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发现考生资格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将取消笔试成绩及后续招聘环节。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均达到1:3,不存在缩减招聘计划数和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形,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考试。
二、考试方式
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
三、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5:00~16:30,时长为90分钟。
四、考试地点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住院楼九楼。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进入考点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j3yy.chenhai.cloud),进入“报考信息”中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带齐证件和考试必备用品参加考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执行。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0:30。
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没有按时参加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招聘环节的招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按照《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执行。
(四)放弃资格复审和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处理
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填写《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提交至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874-3413497)。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当天不能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应提供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如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情况,从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后续招聘程序的情况处理
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后续招聘程序的情况,按照《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执行。
八、笔试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将上述材料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老师核查。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试期间身体不适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四)考生应考时,只能使用黑色碳素笔、橡皮等必要文具用品(考前自行准备)。严禁将手机及其他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手机关闭闹铃)并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摆放被发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中需要用到草稿纸的,考生举手示意,由医院提供,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使用黑色碳素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座位号,听到统一开考指令后再开始答题。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不得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互相传递物品或信息。
(八)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九)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配合监考人员收卷,拖延交卷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损毁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一)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九、考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1月18日24:00以前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上公告,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三)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和需提供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需提供材料以及因迟到超过规定时间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计零分,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试成绩仅限此次招聘有效。
(三)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和路9号(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启动区)。
(四)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3413497;
监督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0874-3413557。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8日
来源:http://www.qj3yy.com/#/res/portals/notice/2411087007bb8b3b5eab01bb7a1cdb4ca06c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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