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时间:2022-06-20 16: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曲靖技师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曲靖技师学院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2〕6号)和《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曲靖技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须按规定取消或递减遴选计划,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方可进行后续程序。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出现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和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告。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如出现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遴选程序。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同一岗位遴选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使用同一套题本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5天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届时将电话通知到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须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必须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遴选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遴选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遴选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考察、体检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有关事项,按2022年4月6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在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十二、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曲靖技师学院 0874―398055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0874―3383395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874―3410868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4―3363670
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管理科 0874—33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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