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8-05 18:1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在职教师工作调动的通知
罗教体〔2020〕53号
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罗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调配方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16〕46号)和《中共罗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下达2019-2020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通知》(罗编〔2019〕33号)文件规定,为公开公正做好教师调配工作,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罗平县中小学在职教师工作调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配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县内教师流动,形成教师有序流动的工作机制,既解决部分教师生活困难,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及教学竞争氛围,促进全县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二、调配原则
教师调配工作坚持按编制、按需求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办法
(一)选调计划。在职教师申请调入城区中小学任教的,一律实行公开考试选调。2020年城区中小学共选调74人。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见下表。
选调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合计 |
罗平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 | 6 | 8 | 8 | 5 | 4 | 1 | 2 | 2 | 1 | 1 | 2 | 40 | ||
罗平县九龙小学 | 2 | 2 | 1 | 1 | 1 | 7 | ||||||||
罗平县振兴小学 | 6 | 16 | 1 | 1 | 2 | 1 | 27 | |||||||
合计 | 14 | 26 | 9 | 5 | 4 | 1 | 2 | 2 | 1 | 2 | 4 | 1 | 3 | 74 |
(二)选调资格。凡符合以下选调资格的我县在职在编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正式招考录用为在职在编人员后,在农村中小学工作5年及以上(计算到2020年9月)。
2.师德师风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近三年的学年教学成绩中学在本校至少有两年高于校平均分、小学在本乡镇(街道)至少有两年高于本乡镇(街道)平均分,同时担任不同年级或学科的,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转接班级的教师,新接班级教学成绩低于本校(中学)或本乡镇(街道)平均分的,若所接班级教学成绩平均分在上学年基础上有提高,提高分值达3分及以上者,视为该学年教学成绩达到报名要求;无教学成绩的由学校考核课堂教学为优良以上,未在教学岗位的由学校根据本人工作表现考核为优良以上。
3.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选调教学岗位相同;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不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选调计划学科一致或相近。
4.凡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人员和参加2018年公开选调考试有作弊行为被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得报考。
5.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
(三)考核加分
1.报考人员近三年受省级及以上表彰加10分、市级表彰加8分、县级表彰加6分(须是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受到各级党委或政府的表彰)。
2.省级名师工作坊坊主加10分,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加8分,县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加6分。
3.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项计算,加分须提供证书或文件,考核加分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加分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只需报到层次学科。对申请选调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小学由中心学校)负责初审,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4日前统一交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上报材料:报名表,汇总表,审核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各学科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2.报名考试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费。
3.笔试。笔试内容为:分学科围绕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拟定。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选调。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学科选调计划人数确定选调人选,若最后一名总分数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表彰加分高者优先;若表彰加分相同,则以档案年龄大的优先;若还相同,则增加选调计划,一并选调。选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到具体学校,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送县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若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则不再递补。
四、非城区学校间调动办法
(一)非城区学校间的调动须在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从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起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方可申请调动,调入和调出人数均控制在乡镇(街道)教师总数的3%以内,并确保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满编学校一律不准进人。
(二)罗雄、腊山、九龙、大水井、鲁布革、板桥、旧屋基、钟山、长底等九个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不进人。从以上九个乡镇(街道)申请调入马街、老厂、富乐、阿岗等四个乡镇学校工作的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比例限制。
(三)申请调动的须填写《罗平县教育系统非城区教师调动申请表》一式二份,由调出调入所在学校(小学由中心学校)及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接收学校于8月10日前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上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县教育体育局会议讨论后,送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城区学校间调动办法
城区学校间调动在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原则上只在同一学段的学校间调动,调动审批按照县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调动人员在原学校所聘任的岗位等级,调动后因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等级的,则由调入学校依据教职工聘任制相关规定,对调入人员实行高职低聘,重新聘任相应岗位等级并确定新的工资待遇。调入县直属学校的,不享受乡镇岗位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中学,必须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岗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本辖区小学教师调配,并报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按照方案进行调配。不得擅自借调教师,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若不按规定执行造成用人混乱的,将对校长进行严格问责。
(三)现在高中、初中、小学工作的教师,若工作责任心不强、师德师风差、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或教育教学效果差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而社会反响大的,高中、初中由学校提出意见,县教育体育局调查核实后视其情节对其进行组织调动,小学由完小提出意见,中心学校报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对其进行组织调动。
(四)各学校务必召开教职工会,原文传达通知精神,确保每位教师知晓教师调配的有关规定,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七、工作纪律
(一)教师调配工作必须遵守组织原则和有关规定,公开选调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整个过程置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必须符合选调条件,方可报名。因不符合选调条件,骗取伪证明或采取其它手段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
(四)教师被选调后,若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递补。
(五)各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对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报考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
教师调配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委等有关领导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调配工作顺利开展。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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