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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0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安置以下困难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 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就业创业证》。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起(08:00—11:30 ,14:30—17:30),报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镇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住建局五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
四、资格审核及聘用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标准
经聘用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按照镇沅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标准为准:1350元/月(含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3930(镇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187958589
王女士 电话:137699147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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