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思茅网 | 时间:2020-08-29 12:4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普洱市思茅区纪检谈话中心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构建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根据《普洱市人才智力引进实施办法》(普办通〔2013〕32号)、《普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普洱市人才智力引进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普党人才〔2017〕3号)等规定及《普洱市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思茅区纪检谈话中心2020年计划人才引进硕士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智力引进原则
人才智力引进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学用一致,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
普洱市思茅区纪检谈话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详见《普洱市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引进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具体详见《普洱市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普洱市思茅区纪检谈话中心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1)、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自荐书等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证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材料发送至思茅区纪委监委邮箱:
pesmjjjczzb@163.com。
四、报名截止时间
根据《普洱市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
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9月17日、18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30—11:30;14:30-17:30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自荐材料等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到思茅区纪委监委(振兴大道79号)办公楼4-13组织部办公室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开具《资格审查确认单》,方可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考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2.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放弃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通过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写作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自我认知能力。笔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请提前15分钟进考场;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引进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少于3人,则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得分。
(六)考察
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政治审查材料和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和复检的费用自理。
4.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思茅网(http://www.simaowang.com/)和“清风思茅”微信公众号(smjjj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因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思茅区纪委监委:0879—3082935,13908797922
(二)查询方式
思茅网(http://www.simaowang.com/)、清风思茅”微信公众号(smjjjc)。
(三)其他要求
1.引进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引进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引进单位与其联系相关事项;因拟引进人员本人的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引进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引进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纪委监委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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