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 时间:2020-12-22 11:2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普洱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3号)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普洱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现将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且必须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体检时间:由各招录单位自行决定,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
2.体检地点:各招录单位所在地
3.体检注意事项: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以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顺利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的体检工作。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前注册申请“云南健康码”,参加体检前禁止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2)考生参加体检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健康绿码”,自觉配合医务人员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医务工作人员管理。
二、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核实“三龄两历”(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三、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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