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墨江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02-06 16:0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墨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应聘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面试录用:由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集中计算机操作测试,择优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墨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最低工资标准。
1.按规定缴纳五险,薪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薪资待遇21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3.试用期满合格后,薪资待遇23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联系人:李海波,电话:0879-4235136。
附件:墨江县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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