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澜沧检察公众号 | 时间:2024-04-14 10:1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澜沧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辅警2名(限男性)。
二、招录岗位人员身份属性
辅警,合同制管理,属于合同用工。不占检察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检察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0.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七)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2.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 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4室;联系电话:0879—7225070;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需要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警招录考试承诺书》(文末自行下载填写)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 格 审 查
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六、考 试 方 式
合同制辅警考试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占总分的30%,考察基本语言文字组织能力。
(二)计算机测试占总分的30%,考察打字速度与准确率。
(二)体能测试占总分的40%,体能测试由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
(三)依据笔试、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选取前10名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如人数达不到比例,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
1.笔试:2024年4月29日9:00—10:00
2.计算机测试:2024年4月29日10:10—11:00
地点:澜沧县人民检察院
3.体能测试: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16:00
地点:澜沧县体委运动场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
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综合表现等情况。若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879-7225070、13987937905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警招录考试承诺书
附件3:评分标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qwQRcNcq-glpRtWOZ7C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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