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 | 时间:2023-12-27 10:57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澜沧县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妇幼保健院)2023年第三批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紧密型医共体发展需求,切实缓解妇幼保健院当前人员紧缺问题,完善学科人才梯队培养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科人才储备库和人才发展规划需求,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澜沧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助力澜沧县卫生健康事业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面向全国招聘医药类/综合类高校毕业生及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和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双向选择;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和学历层次、实践能力、岗位职称、工作履历相结合的双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引进特需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2人)
公共卫生信息统计专业1人,文秘专业1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1)应聘者到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佛房社区行政办公区佛康路2号)人事管理科(1号楼 7 楼院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须提供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自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学校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本人 。
2.网络报名
应聘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自荐表)、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学校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2023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澜沧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信箱 (lcxfybjy@vip.sina.com) 邮件,或发传真(0879-7222483)至妇幼保健院人事管理科。
(二)资格审查
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组,根据岗位招聘数和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人事管理科以电话(0879-7222483)或短信的方式,统一通知参加招聘考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能参加下阶段的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证件及相关 材料真实有效,若证件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个人隐瞒不报者,后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1.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以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2.面试由招聘工作组成员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根据专业特点抽取 5 、7 、9 位专家组成评委组, 由院长担任主评委。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四)确定初录名单
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最高分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拟录用名单,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 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公示
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
(七)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试用期与聘用期。
1.试用期:被初录人员,进入医院安排岗位 3 个月为试用期, 期间实行见习岗,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2.聘用期:试用期满,经所在科室综合考核评价,提交人事 管理科审核,报请院务会审议通过。合格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谢绝录用,给予劝退。
(八)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按《澜沧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执行。绩效工资:按《澜沧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管理分配方案》执行。签订合同后可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医院对聘用人员满1年以上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逐年晋升。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四、相关要求
1.应聘者若对本次招聘有任何及投诉意见,可向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9-7535546
联系地址:1号楼7楼党支部办公室
2.对招聘过程中,若有争议问题,经澜沧县妇幼保健院院务会讨论后决定。
3. 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在招聘的全过程中,任何部门、科室及个人不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向考生索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应聘者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汇款,请广大应聘者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及时拨打110举报犯罪线索,履行公民义务。
4.澜沧县紧密型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员将全程参与。
澜沧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NdsH_I-8TGY-JTN5Z7b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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