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怒江州委接待处公益性岗位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州委接待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益性岗位(接待专岗)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选聘。
二、选聘岗位
州委接待处接待专岗2人。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怒江州户籍,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谦和勤快,人品好,综合素质高,五官端正,性格大方,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对外联络沟通,能吃苦耐劳;
(三)讲政治,心细,具有大局意识和很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能够服从管理,认真按时完成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能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讲团结,有爱心,尊老爱幼,待人友善礼貌;
(五)符合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18、19、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五个条件之一者;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州委接待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二)彩色2寸近期免冠正装照2张。
七、招聘程序
选聘采用二次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州委接待处邀请的考官和处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评委会按意向性评分以1:2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二次面谈,确定拟聘人员。然后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若体检不合格,将采取递补方式进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报名地点:州委接待处办公室。
联系人:胡云
联系电话:0886—3888970。
邮箱:njzjdc3888970@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怒江州委接待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