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09-09 21:4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怒江州委办公室决定对所属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怒江州档案馆于2023年9月组织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职位为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个;怒江州档案馆档案业务管理科专业技术岗位1个。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怒江州委办公室公开选聘人员计划,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3名;按1∶3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未达到1∶3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公开选聘面试由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怒江州档案馆岗位招聘考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08:30至12:00,到怒江州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州级行政中心A809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电子版个人照片、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09:00
(二)面试地点: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A727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09:00前到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A803室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面试。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5.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6.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怒江州委办公室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怒江州委办公室根据选聘岗位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怒江州委办公室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考察专业素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考察作风和廉政情况,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怒江州档案馆档案业务管理科。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怒江州委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怒江州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怒江州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选聘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李丽娟,0886-3990698,13988632923
附件: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2023年选聘事业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档案馆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2023年选聘事业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排名 | 备注 |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 | 201011101 | 2023090301609 | 72.40 | 1 | |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 | 201011101 | 2023090301530 | 69.30 | 2 | |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 | 201011101 | 2023090300721 | 68.50 | 3 | |
怒江州档案馆 | 201021102 | 2023090300619 | 73.90 | 1 | |
怒江州档案馆 | 201021102 | 2023090300725 | 72.30 | 2 | |
怒江州档案馆 | 201021102 | 2023090301628 | 61.90 | 3 |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3-226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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