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19-10-28 14:3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镇康县四班子大楼值班值守人员招聘办法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镇康县四班子大楼值班值守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名额
18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退伍军人和镇康县户籍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记录。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后出生)。
6.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无近视,无重听,无色盲。
7.现役军人、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单位服务年限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罗贵荣(13988300039);杨文艺(15012000958)。
五、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先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填写《镇康县四班子大楼值班值守人员招聘报名表》。
3.已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报名者,须出据用人单位同意报名意见。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预先报名、体检、考察、审核、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19年10月28日开始至2019年11月6日结束。
2.审核: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县人民医院、公安局、纪委监委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提供的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组织资格审查。
3.培训:由镇康县公安局集中培训、测试。
4.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名额,采取优中选优方式,从条件最优者开始逐一录取,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聘用。
5.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奖金等按镇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标准核发,个人、单位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进行。
2.违反招聘纪律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3.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办法在镇康电视台及其它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5.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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