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 时间:2024-03-29 10:0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临沧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临沧市计划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临沧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临沧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2024年4月9日(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www.ynhr.com),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2:00;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24:00。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全日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临沧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临沧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报名资格,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邮箱(jcwsk3291070@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网上缴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0日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初试、查询初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临沧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但须完成网络报名),且不占其他人员面试比例。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公布。成绩公布后1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机关党委(电话:0883-2145879)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并保持电话畅通。
笔试结束后由临沧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高于合格线人数是招聘人数2倍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高于合格线人数是招聘人数低于2倍的,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人数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自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表(含2张半寸近期白底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全日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
主要依据。
考察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应聘人员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3)未尽事宜由临沧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2145879
监督电话:0883-2135312
县(区)联系、咨询电话:
临翔区:0883—2123132
云县:0883—3080414
凤庆县:0883—4219356
永德县:0883—5216658
镇康县:0883—3060957
耿马县:0883—6122405
双江县:0883—7621217
沧源县:0883—7121159
附件1.临沧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来源: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526/466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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