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时间:2020-12-26 14:4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庆县民政局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设置城乡服务岗位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服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临沧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设置城乡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0〕100号)文件要求,结合凤庆实际,现将我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共四类)
(一)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岗;
(二)乡村振兴工作专干岗;
(三)乡村旅游工作专干岗;
(四)社会治理工作专干岗。
二、设置原则
(一)全县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村,不设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岗,全县共涉及13个行政村,分别为:鲁史镇力马柯村、犀牛村、永发村、河边村,洛党镇鼎新村,勐佑镇新田村,雪山镇新文村,诗礼乡武伟村,新华乡凤云村、水源村,大寺乡漭街村,郭大寨乡琼英村,腰街乡民安村;其余的174个村(社区)统一配设1名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二)全县村(社区)统一配设1名乡村振兴专干;
(三)全县15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统一配设1名乡村旅游专干,分别为:诗礼乡古墨村,新华乡沙帽村、紫薇村,鲁史镇沿河村、鲁史村,小湾镇锦秀村,勐佑镇勐佑村,洛党镇箐头村、大兴村、鹿鸣村、田心村、永和村,凤山镇京竹林村、红塘村、安石村;
(四)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设置1名社会治理工作专干,全县共涉及7个村(社区),分别为:凤山镇平村,雪山镇新民村,营盘镇营盘村,凤山镇凤山社区、龙泉社区、东城社区、文明社区。凤山镇凤山社区作为社区党建+社会治理的示范社区,增设1名社会治理工作专干;洛党镇洛党村作为村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示范区,设1名社会治理工作专干。
三、名额分配
凤山镇53名,鲁史镇32名,三岔河镇26名,洛党镇45名,雪山镇26名,营盘镇35名,小湾镇25名,勐佑镇40名,郭大寨乡21名,诗礼乡28名,腰街乡11名,新华乡22名,大寺乡21名。
四、人员待遇
我县村(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按1650元/人/月测算,单位配套五险,个人缴纳保险从工资中扣缴,人员待遇由县级财政解决。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主要面向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扩展至以前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应聘的人员在报考岗位所在乡镇报名,同一人不能重复申报多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各乡镇于2020年12月28日20:00以前将报名情况上报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报名要求
1. 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和健康承诺书(健康码)以及近期照片免冠小一寸一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
2. 应聘者报名时须明确是否服从工作地点调配。
3.报考凤山社区2名社会治理工作专干岗和洛党村1名社会治理专干岗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各乡镇负责对所报名的城乡服务岗位人员做好学历和身份资格审查;复审由县级统一组织,参照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审查条件开展。
(五)准考证的领取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14:30至18:00,携带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原件,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凤庆县第一中学;
3.笔试试题包含专业知识、常识判断、文字理解与表达、时事政治及职业愿景等内容,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4.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及黑色碳素笔于12月30日上午8:30前按时到达考试地点;
5.加分条件: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分政策加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5分政策加分。加分最高上限5分。
6.成绩确定:由笔试成绩和加分分值组成。
7.成绩公布: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成绩公布在县人社局及各乡镇公告栏。
8.若单个岗位只有1人报名参加考试,则实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拟录用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后,岗位招录人数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空岗从服从调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录用工作在2020年12月31日完成。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社局及各乡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九)录用
被录用者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一年一签。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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