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 时间:2023-11-14 10:0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丽江市法院系统2023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线上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公告
丽江市法院系统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笔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现将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线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丽江市法院系统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线上笔试+技能测试时间
辅警考试: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综合能力》。
聘用制书记员: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25,共145分钟,其中:《综合能力》笔试120分钟,2分钟准备时间,8分钟看打,3分钟准备,12分钟听打。
三、模拟考试安排
1.设置试考环节。为帮助考生熟悉考试系统,了解考试流程并测试软硬件环境,本次在线笔试设置了试考环节。如考生未按要求完成试考,造成考试时间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此类因考生个人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将不予补时或补考。
2.安装考试系统。考生需提前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考试客户端:https://eztest.org/home/entry/请考生务必按照公告的要求,在正式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系统的安装和试考。试考成绩不记入正式考试成绩。
3.确定试考时间。在线笔试考前共安排2场试考,请按时参加:
模拟考试日期 | 模拟考试时段 | 报考岗位 | 测试口令 | 准考证号 |
2023年11月17日 | 09:00-21:00 (可随时交卷) | 书记员 | 303214 | 身份证号 |
辅警 | 303216 | |||
2023年11月18日 | 09:00-11:25 (不允许提前交卷) | 书记员 | 303227 | |
09:00-11:00 (不允许提前交卷) | 辅警 | 303228 |
2023年11月17日自由试考,考生可自由选择时间参加,在规定时间完成考试系统的安装和试考;2023年11月18日模拟试考,请考生务必参加模拟试考,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和调试,如果未参加此次模拟考试影响2023年11月19日正式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请注意:模拟考试期间,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包含综合能力和听打看打试题,辅警岗位测试完成综合能力单元即可退出考试系统。
试考期间技术支持请优先联系页面上技术支持,如长时间未有回复,请电话咨询电话客服:0871-63584824(仅供模拟考试期间使用,正式考试请勿拨打)。
四、正式考试安排
本次笔试+技能测试采用线上系统考试,辅警岗位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时间120分钟;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满分300分(综合能力测试100分,看打100分,听打100分)。
不允许迟到,不允许提前交卷,辅警岗位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9日11:00统一收卷,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9日11:25统一收卷。
1.正式考试安排:考试开始前30分钟内,考生可登录在线考试系统,进行拍照验证;考试当天8时59分59秒后登陆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将无法进入考试系统。
2.正式考试时间。本次在线笔试只安排1场,请按时参加:
考试日期 | 报考岗位 | 正式考试时段 | 正式口令 | 准考证号 |
2023年11月19日(星期日) | 书记员 | 9:00-11:25 (不允许提前交卷) | 303233 | 身份证号 |
辅警 | 9:00-11:00 (不允许提前交卷) | 303234 |
五、考试设备和网络要求
1.本次考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考试设备和网络,并确保在模拟试考期间完成在线考试系统客户端的安装和测试,以避免在正式考试中出现系统安装或使用问题影响正常考试。
2.本次考试作答统一要求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不允许其他设备作答;作答电脑必须安装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
3.在线考试客户端适用于Windows(win7、win10)及macOS(10.15.7以上)操作系统,请根据你考试设备的系统类型选择下载相应的版本。
4.考试期间应授权考试系统使用摄像头,并确保全程正面面对考生。
5.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无关网页和软件。
6.考试期间需要实时连通互联网,推荐使用稳定的有线宽带网络,且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进行考试,以获得良好的考试体验。
7.考生须用第二视角鹰眼监控设备的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与作答电脑事先做好调试,以便网络出现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预计本次考试期间预计消耗流量为1500MB,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予补时或补考。
六、考试环境要求
1.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不受打扰的密闭空间独立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包括家长),不得有其他人在考试区域出入,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纪。
3.请准备洁净、平整的桌面用于摆放考试设备、键盘、鼠标、一支笔和一张空白草稿纸。除上述物品外,答题桌面上不允许摆放其他违规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计算器、书籍、资料、零食、饮品等。
4.建议考生准备舒适度合适的椅子,以保证良好坐姿进行考试。
七、鹰眼监控架设要求
1.考生第二视角鹰眼监控设备摄像头建议架设在考试设备的侧后方、距离1.5米-2米处、摄像头高度1.2-1.5米,与考试位置成45度角。
2.手机或平板支架:将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固定摆放,便于按监控视角要求调整到合适的位置与高度。
3.第二视角鹰眼监控设备架设好以后,可以使用前置摄像头的拍照功能,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确认监控摄像头正常工作无遮挡,监控范围覆盖考生上半身(双手可见)、完整的考试设备、以及考生周边环境。
4.仔细检查监控设备摆放的稳定程度,避免考中设备倾倒造成损失。
八、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次考试将启用考中AI监考技术、人工远程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并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1.正式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监控范围,否则按零分处理。
2.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3.作答空间内出现除考生外的无关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4.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它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故意偏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5.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6.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作弊的行为。
7.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8.考试过程中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包括吃零食、躺卧、自行离席休息等。
9.除以上列举的、任何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都可能致使考试成绩无效。
九、考试系统监控要求
考试系统使用AI监考技术对考生身份特征进行识别,并全程远程人工监考,实现对所有考生100%的监考全覆盖。为保证识别效率,避免被误判,在考试时,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知悉,从登录在线考试系统直至考试结束退出的全过程,都属于监考的范围,考生应全程遵守考试纪律。
2.注意仪容干净整洁,不要佩戴口罩、墨镜、帽子、夸张的眼镜等饰品,以免形象与报名照差异过大,被系统判定为有替考嫌疑。
3.考生应保持正面面对摄像头就坐,头部到桌面的草稿纸应始终完整地处于摄像头监控画面中。避免出现半幅正脸,侧脸等影响监控质量的情况。
4.不要长时间用手或其他物品遮挡面部。
5.考试区域需光线良好,保证考生正面形象能清晰识别。避免因考生面部背光、或摄像头对着窗户等强光源导致识别失败。
6.考试过程中,不要频繁、大幅度变换身体位置和姿势,避免因脱离监控范围被认定为违纪。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一:丽江市法院系统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MoZeA_lViuXxB92uVRd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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