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时间:2022-12-22 15:0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丽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考试规则和考生注意事项
本次丽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考试工作主要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阶段。专业技能测试分为综合素质书面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由市纪委监委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命题组统一命题,首先进行综合素质书面测试,考试报到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13:45,报考女岗岗位的在丽江宾馆1号楼1楼报到,报考男岗岗位的在迎宾楼1楼报到。
一、考试规则
(一)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书面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每个岗位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人员。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结束后,先单独评分,然后结合综合素质书面测试分数合并计算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书面测试成绩 + 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书面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综合素质书面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70% + 面试成绩×30%。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市纪委监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与市纪委监委签订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原单位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市纪委监委,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递补。在体检后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直到达到岗位招录人数为止。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拟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拟于2023年1月中旬以前完成,每个环节结束后,考试成绩会在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参加后续环节的考生我们会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在此期间手机保持开机,后续环节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开始半个小时后,禁止考试进入考场,迟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关机状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未按规定上交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视为违纪,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考生考试时需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如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要主动申报,工作人员安排对其隔离进行考试。考生考试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本次招聘分为男岗女岗,考试序号是考生唯一标识,请考生在试卷上认真填写,考试序号漏填或填写错误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和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扰乱考场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丽江市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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