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江就业公众号 | 时间:2022-08-09 11:2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4人,主要从事医疗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为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如医、药、护、技类)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8月1日),性别不限;
3.须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2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附属楼三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11587。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经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中心进行,对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毒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按规定进行毒检,并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自试用期起签订,一年一签,满三年后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间按单位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报名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预检分诊点主动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若有异常情况根据丽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若无人报名或招聘岗位未满,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8-5111587(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88-5117367(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纪委)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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