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公众号 | 时间:2023-09-13 19:1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3人,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主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昆明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及相关业务处理。
(一)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培训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个人不承担试用期培训费用);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单位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聘用人员可以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培训期)2000元/月;转正后,按照45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等),具体以实际发放为准。
(三)工作地点
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
(四)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9:00-17:00,周末双休、享受国家各类法定节假日。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3人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身体健康;接受窗口服务工作,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分析能力及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反应敏捷、口齿清楚、谈吐礼貌,有亲和力,普通话熟练、发音标准;
4.条件要求:性别不限。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便民服务窗口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15日24: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填写《招聘登记表》,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工作证明、个人简历等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唯一指定邮箱(469696111@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窗口工作人员”),请勿多次发送邮件。
2.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登记表1份(附件1);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1份(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信网个人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198321(赵老师)
报名邮箱:469696111@qq.com
附件:招聘登记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27kMjYHo_EPToM-wcUL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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