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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顶尖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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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由学校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3.基础年薪: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低于150万元。
4.配偶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可安排1名子女在校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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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及与前述层次相当奖项获得者。
3.国家级其他高层次人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计划)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地位,或拥有核心技术、专有技术,能显著提升学校研究及创新水平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资深专家;与前述层次相当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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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经费:实验类理科、工科类1000万元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300万元以内。
3.基础年薪:在职工作期间享受税前年薪不少于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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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创新团队负责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3.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高端人才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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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经费:实验类理科、工科类500万元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150万元以内。
3.到校工作四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奖励性绩效外,还可享受每年税前15万元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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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云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985、211、双一流高校及省级重点高校博士生导师(需指导一届博士生);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省级创新团队负责人;拥有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升改造的关键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者;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研发或技术管理经历、担任过高级技术管理职务者;其他与前述层次相当的急需紧缺人才。
2.省部级奖项获得者:云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与前述层次相当的其他省部级奖项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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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经费:实验类理科、工科类200万元以内,非实验类理科、人文社会科学类6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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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具有较好业绩成果、符合学校规定的引进条件及要求者。
(详见附件《昆明学院2022年优秀博士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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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生活补贴15万元;另外,符合昆明市相关规定的还可享受最高61200元生活和租房补贴。
2.科研经费:向学校申报项目并立项,给予10万元以内的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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