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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次非编制招聘公告

来源:昆明卫生人才网 时间:2020-09-22 18:55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次非编制招聘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度第二批次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积极打造区域性的综合医疗服务机构。为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21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专业 招聘人数(人) 学历要求 人员性质 其他条件 待遇
1 临床 科室 临床医学 4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编制外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内;
2.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5分;
3.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5分。
1.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待遇按照《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照医院同等级别在职在编人员的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2 护理 岗位 护理或助产专业 15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就业见习人员 1.2019年至2020年毕业生; 见习期一年,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间享受见习生活补贴2000元/月和医院工会会员的一切福利待遇,购买人生意外险。
2.年龄在24周岁以内;
3.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者,总成绩加5分。
3 检验科 医学检验 2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就业见习人员 1.2019年至2020年毕业生;
2.年龄在24周岁以内;
3.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总成绩加5分。

五、人才待遇

(一)临床医生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2000元/月的生活补助费用。

2.试用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待遇按照《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照医院同等级别在职在编人员的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2年内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予以继续聘用;2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期一年,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间享受见习生活补贴2000元/月和医院工会会员的一切福利待遇,购买人生意外险。

六、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预约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综合楼二楼党政办公室)

电话预约报名:0871-67811162(张老师)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简历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七、考试安排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30---17:00

2.考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不受该岗位报名人数的限制,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正常开考,凡是考核总成绩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者均可录用;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则以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八、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签订试用期协议或就业见习协议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九、健康体检:一经录用的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具体事宜如下: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再次参加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考试,已签试用期协议或就业见习协议的人员解除协议: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本公告由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7811162张老师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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