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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编制外用工招聘公告

来源:晋宁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03 10:38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2年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编制外用工招聘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

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编制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资格条件

(一)计划招聘3名,其中: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工商经济联络科工作人员2名。

(二)主要职责:负责区工商联(商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宣传培训、咨询服务、贷免扶补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和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11月2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7.具有从事:金融、会计、经济法律、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等工作经验或专业毕业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或政务重处分、受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涉黑、涉恶、涉毒记录的人员;

(5)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8)曾与本单位解除过劳动合同的人员;

(9)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现役军人;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薪酬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晋办通〔2020〕49号规定执行:

大学专科:3700元/月(试用期:32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大学本科及以上:4200元/月(试用期:3700元/月)(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受聘人员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需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业技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174号(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二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71-67896794

2.网上报名者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制成PDF模式传至指定邮箱:kmsjnqgsl@163.com。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由应骋者承担。

(二)理论测试与面试

1.理论测试:闭卷,内容全部为主观题,满分100分,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发布于“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

2.面试:面试名额以理论测试成绩择优按岗位录取人数3:1选取,采取问答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发布于“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

(三)成绩公示

理论测试和面试结束后,两项合计成绩统一在“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和工商联办公楼一楼公示栏内公示3天(含双休及节假日)。

(四)考察、政审

成绩公示期间,对相应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政审结果作为是否聘用重要依据之一。

(五)健康体检

列入考察、政审人员,须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应骋者自行到区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录用公示

根据测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含双休及节假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因不可预知,出现招聘人员空缺,从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照所聘岗位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试用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予以解聘,所差人员可依次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考察、政审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出现违反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行为的。

(三)本招聘公告由区工商联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71-67892058

昆明市晋宁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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